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的通知
鲁教信推办〔2014〕9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现场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对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促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密切互动,及时了解教育信息化最新动态、最新成果,分享成功经验,营造共同推动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的环境氛围,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
全省各地、各校在三通两平台、管理信息化、资源建设与应用、信息化试点、县域信息化推进、信息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进展、动态、经验、成果、亮点、创新案例、做法和模式等。内容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报道,初步拟定以下专题:
专题1:管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实现教学管理信息化的措施和对策);
专题2:智慧校园(教学、科研、管理和校园生活融合的智慧化校园环境建设与应用经验);
专题3: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运用到教育教学中方式方法的探索和应用);
专题4:规划解读(国家和省教育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的详细解释);
专题5:资源建设与共享(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合理运用数字教育资源的方式方法);
专题6:深度访谈(教育局长、学校校长、信息化专家谈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理念和思路);
专题7:前沿视点(教育体系运行高效国家的经验,世界教育信息化的现状与趋势);
专题8:区域信息化推进(各地区域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路线,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策略)。
二、报道的主要媒体和途径
(一)目前,山东教育电视台正在筹划“信息化改变了什么”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将于山东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栏目播出(每天18:50首播,次日6:50重播)。各地、各高校可主动与山东教育电视台取得联系,也可将地方或学校电视台录制视频资料报山东教育电视台。同时,山东教育电视台将按专题内容征集视频素材,视频素材、文字说明材料可直接报山东教育电视台。
(二)山东教育社将按专题征集文字材料,以系列专版的形式,分专题整版在《山东教育报》上报道教育信息化。文字材料的字数一般在1500字以内,可配图片。
(三)我厅计划启动以下常规宣传工作:一是我厅将不定期向全省宣传各地各校重大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果,同时以教育动态的方式报领导审阅;二是我厅官方网站已设立教育信息化专栏,我厅将择取有代表性、有推动意义的报道发至教育信息化专栏,供全省参考学习。三是我厅将择优向中国教育报和中国教育信息化网推荐稿件。
三、宣传报道有关要求
(一)教育信息化宣传工作对落实各项教育信息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积极参与。
(二)请参加第一批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高等学校的局长、校长围绕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推进思路和主要举措,撰写署名文章,篇幅在2000字左右,于2014年12月1日前报省教育信息中心。
(三)请各市电教馆(信息中心)、各高校推荐1名通讯员,负责稿件采编和业务联系。于2014年12月1日前按附件格式将通讯员联系方式报省教育信息中心。
(四)报道的素材要有特点,体现特色,各地各校在报送相关材料时,请注明报送专题,仅报送电子版即可。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信息中心联系人:李浩;电话:0531-81676780;邮箱:sdeic2013@163.com。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何蕾;电话:0531-82966771;邮箱:1713260728@qq.com。
山东教育社联系人:范宗武;电话:0531-55630066;邮箱:2430848783@qq.com。
山东省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进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