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就2016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6年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职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研究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26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2014年度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通知 下一篇: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指导员制度(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