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有关企业、高校)党委宣传部,各市(有关企业、高校)社科联,各市司法局,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各高校、党校、社科院科研处(社科处、文科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2015年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司法厅将于2015年5月联合组织开展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山东为主线,以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为重点,组织、引导全省公众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创造良好氛围。
二、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以“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为总主题。各地、各参与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条例》规定,每年五月举办社会科学普及周。本届社科普及周集中活动时间为5月。各地、各参与单位可结合实际灵活安排。
三、活动安排
为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组委会(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科普部),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社科联、省司法厅、齐鲁晚报、齐鲁网组织实施,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幕式活动
举办“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开幕式”,邀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出席活动,届时,举办“全面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专题讲座。各地、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各高校举办的开幕式及专题活动也将错时展开。
(二)齐鲁大讲坛专题讲座
拟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重点围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经济法治建设、文化法治建设、社会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等热点话题进行解读,举办4-5场高端讲座。引导、鼓励各分坛举办“法治山东建设”系列讲座。各地、各参与单位分坛可结合实际举办相应讲座。
(三)“法治山东”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法治山东·宣讲进基层”活动。组织省内社科理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开展宣讲活动,推动法治山东建设。
2、举办大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法治山东建设”主题展。结合山东实际,设计制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法治山东建设”主题展板,到全省各地巡展。
3、编写《图说“法治山东”》口袋书。组织专家编写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口袋书,广泛发放到高校、企业、社区、农村。
(四)社科专家基层行活动
1、专题调研活动。将与有关市、大企业联合,针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调查,找准症结,联合攻关,真正拿出对推动地方改革发展有力的精品力作,服务地方党政决策。
2、“理论热点面对面”咨询服务活动。重点围绕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涉及法律知识的民生问题,通过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组织专家学者与公众面对面交流,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推动理论大众化。
3、其他专题活动。包括社科理论成果评展、社科理论知识竞赛、社科理论知识征文、专家理论笔谈、社科动漫作品评选、理论热点宣传展板展示、社科优秀图书展销以及科普文艺活动等。
(五)社科普及工作载体建设
1、加强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建设。抓好社科普及阵地建设,以省与各地共建的方式,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极具引力、辐射广泛的社科普及教育基地,重点打造“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现代企业文化”三个普及教育基地群。社科普及周期间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同时,新推荐、命名第八批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鼓励、支持各地、各参与单位,充分发挥社科普及教育基地辐射带动作用,积极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知识竞赛、传统文化展演、现场咨询服务等活动,为传播知识、解惑释疑、推动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推动社科普及示范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社科普及“十百千”行动计划,确定2个县、20个镇、200个村为社科普及示范县(镇、村),重点扶持,大力开展社会科学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不断满足全省基层群众的社科知识需求,提升全社会人文社科素养。
3、启动“调研山东(2015)”大型社会调查活动。为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动态,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将开展“调研山东(2015)”大型社会调查活动。围绕党政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确定选题,并面向全省选定专题调研团队,给予经费支持和业务指导,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社科普及周活动期间,举行“调研山东(2015)”大型社会调查活动启动仪式。
4、做好科普读物出版资助工作。面向全省开展选题征集工作,扶持出版一批内容上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形式上为干部群众易于接受的社科普及通俗读物。在社科普及周活动期间,启动2015年度社科普及读物重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将根据申报、编写质量,全额或部分资助出版20部社科普及作品。
(六)网上社科普及
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省组委会将设立“山东省第十二届社科普及周在线”网络平台(网址:www.sd-skl.gov.cn),吸引公众通过网络参与全省社科普及周活动;设立“社科普及在山东”微信公众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号:sdskpj;二维码: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专家学者、师生加以关注,积极成为服务平台用户;编制全省社科普及周活动指南,将每项活动的名称、筹办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微信平台上发布;开展人文社科知识网络竞赛、社科专家与网民网上交流、社科普及名家名著网络推介、优秀社科普及教育基地推介、社科普及创意网络体验等专题活动。
四、协作方式
各地、各参与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筹备,积极申报特色活动。省组委会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一批中标单位和主题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省司法厅主办,中标单位承办,具体组织实施。对确定的重点活动,分别冠以“山东省暨XX市(或XX学会、高校等)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XX重点活动”的名称,并加强协调指导、资金支持和宣传报道。
五、宣传推介
省组委会印制《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指南》,并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网》、《山东省社科联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推介;选择省城有影响力的街区,悬挂社科普及公益广告;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力度,采取发专题消息,办专题栏目,进行现场报道、跟踪报道、系列访谈等方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扩大社科普及周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活动主题和工作重点,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精心组织,力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二)各地、各参与单位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重点活动申报表》、《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汇总表》,于4月25日前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纸质版材料,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13969100976@163.com(电子表格请从省社科联网站www.sd-skl.gov.cn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地、各参与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活动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及时报送活动总结和各种影像资料。省组委会将评选社科普及周活动优秀项目,给予适当资助,并作为评选全省社科普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王玉革、牛秀琳、刘坚、吴庆利
联系电话:0531-82866375 82866267
传 真:0531-82866267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省社科联科普部
附件:1.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组委会及办
公室成员名单
2.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重点项目申报表
3.山东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汇总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东省司法厅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