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科字〔2015〕1号
各普通本科学校:
为支持、激励大学生和高校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探索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原则
注重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坚持“学生主体、专家主导、公平公正、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参赛对象
2015年7月1日前,具有驻鲁普通高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成人教育学生)的科技创新作品。
三、参赛类别
大赛参赛作品分8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化工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类、土木建筑类和生物医学类。
四、参赛作品
(一)参赛作品须是在大学期间的研创成果,以实物或模型形式呈现,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创新价值和实用价值。
(二)参赛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也可以是团队作品。团队作品的参与者不超过5人,作者须全部是对作品有实际贡献的学生。鼓励跨专业、跨学科作品参赛。
(三)参赛作品可有指导教师,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四)获得过全国或全省科技创新竞赛奖励的、有知识产权争议的作品不在申报范围。
五、大赛程序
(一)校赛
各高校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组织校内报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举办校内大赛。校赛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限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参加我厅组织的省赛。
(二)省赛
我厅组织人员对各高校推荐的作品,根据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核;聘请相关学术、技术专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拟定获奖作品名单。
(三)公布
大赛结果经我厅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我厅文件公布获奖名单。
六、奖励
大赛设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我厅将对获奖作品、指导教师和参与单位予以奖励。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各高校组织人员填写《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书(A)》(附件2)、《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书(B)》(附件3)和《第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4)。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2和附件4各一份,附件3五份)报送我厅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kyc@sdedu.gov.cn。作品实物或模型不报送,由作者按规定时间自行带到省赛现场。
八、有关要求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组建大赛专门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大赛,把真正好的作品推荐上来。
(二)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汇总、报送,不得超额推荐和延时申报。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补正申报材料。
联系人:陈婷、林燕,联系电话:0531—81916572 8191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