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根据研究院实际,现将2016年春节放假时间作如下调整,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至2月13日,1月30、31日正常上班,请各部门做好工作调整。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职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春节期间值班电话:0536-8709573
祝全院职工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研究院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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