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省2016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考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且同时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该职位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录用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各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见附件。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16年6月7日止,面试人选须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见《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需要递补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面试时间、地点
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面试考点设在济南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其他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单独组织。省级公安机关招考职位的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递补将另行组织,有关事项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附件:1、2016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