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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3/25 15:33:03点击:

鲁发改社会〔2016〕25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提高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质量,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编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547号)的部署要求,我省拟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坚持扶优扶强,以产教融合发展为方向,以项目质量好为关键,以前期工作充分为条件,支持引导各类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在不同方向和领域分类发展、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促进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全面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请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高校按照我省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文本编制提纲,以及专项规划项目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设项目由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编报,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由省主管部门组织编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项目的要提供项目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项目学校单行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文件发送至:luoyy@sdfgw.gov.cn。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项目重点支持省属学校,对少数办学水平较高的市属学校,也可由市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组织申报,参加省里统一遴选。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项目申请文件一式3份及附件中提出的支撑性材料一式10份连同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3月29日前报送相关材料。报送项目经审核同意后,请各地、各高校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省发改委  罗艺尧  0531-86191969  18605317476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  杨光宇  0531-81916675

  联系方式:省人社厅  于金金  0531-86914920

  附件:1.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文本编制提纲

  2.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编制工作方案

  3.××市(部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建设项目学校基本情况表(中职学校)

  4.××市(高校)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方案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23日

鲁发改社会【2016】253号附件1-2.doc

鲁发改社会【2016】253号附件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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