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6〕5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拟定371项资助经费项目和462项自筹经费项目列入2016年高校科研发展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科技处(邮编:250011,电话:0531—81916539、81916564,传真:0531—86109561)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拟立项资助经费项目名单.xls
2.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拟立项自筹经费项目名单.xls
3.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计划拟立项资助经费项目名单.xlsx
4.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计划拟立项自筹经费项目名单.xlsx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