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下达2016年规范化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民族学校与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等专项经费1.39亿元。
规范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23所规范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2015年以来,省财政结合中央资金,对2013年立项的第一批和2014年立项的第二批规划化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强化建设,每校增加投入400万元,对第三批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不再进行强化建设。对2016年公布的第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省财政先期拨付500万元建设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职学校2000万元,高职院校1000万元。依托全国重点建设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等院校、特色中职学校和知名企业,开展专业骨干教师、班主任、校长培训,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在支持方式上,省财政将培训经费直接下达到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师资培训绩效。
改善各地民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资金900万元。其中,民族教育专项资金500万元,资金根据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在校生数分配,重点用于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适当兼顾民族村(居)驻地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特殊教育专项资金400万元,资金根据各地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数、随班就读学生数和送教上门学生数分配,重点用于改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