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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 社会科学普及应用专项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6/8/10 11:06:29点击:

 

  • 各市(有关企业、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有关高校、党校、社科院社科处(文科处、科研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支持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投身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推出一批原创性、有影响的社会科学普及成果,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推动社科强省建设。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与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联合设立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专项课题。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重大现实问题为导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社科普及研究和决策应用研究并重,推进理论创新成果的普及与应用,推进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学科成果的普及与应用,推进世界前沿优秀文化成果的普及与应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社会科学普及应用”专项课题为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应紧扣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实际,深入浅出,解疑释惑;研究成果应体现时代性、科学性、知识性,力求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参考选题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阐释解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实践的通俗文章或著作;
      2.以习近平同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为指导,宣传阐释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山东革命文化,推进山东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重点突破的通俗文章或著作;
      3.宣传普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通俗文章或著作;
      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众思想道德素质的通俗文章或著作;
      5.传播科学方法、倡导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提升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的通俗文章或著作;
      6.宣传普及现代生活理念、健康方式,提升国民身心健康素质的通俗文章或著作;
      7.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宣传解读“十三五”规划,以及经济文化强省建设重大战略的通俗文章或著作;
      8.创新社科普及方式、方法和途径的研究;
      9.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与现代传媒融合发展研究;
      10.山东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外译传播;
      11.国(境)外社会科学知识(理论)的译介作品;
      12.大数据时代的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
      13.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发展战略研究。
      申报者可围绕上述选题方向,根据研究专长、学科优势和学科特点,结合实际确定具体选题。已经资助出版或正在编写出版的资助项目(可登陆
    www.skj.gov.cn查询),原则上不接受相同或相近项目申报。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本课题的申报者除了具备省社科规划办对课题负责人限定的申报资格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者须是山东省(含中央驻鲁单位、机构)各教学单位、社会科学研究、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
      2.积极投身公益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有一定研究能力。
      3.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近5年出版过学术研究、社科普及著作,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学术研究、社科普及文章;二是承担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报告曾获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进入地厅级以上党政决策。
      (三)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就“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专项课题申报作以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省社科规划其他研究项目的申请。

      2.承担在研的、本年度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课题等课题者,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课题。
      3.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间为1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完成时间为2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有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的,需经省社科联批准。
      4.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依据项目类别、研究难度和成果形式,资助经费一般在3-5万元。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5.山东省重点大学每单位限报5项,其他高校、党校、社科院每单位限报3项,省辖市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实际工作部门每单位限报2项。
      6.省社科规划办的其他限定条件。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论证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按照申报条件、申报限定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2、“社会科学普及应用”专项课题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资助类和自筹类项目结项方式为正式出版或鉴定通过,凡鉴定结项的,结项前研究成果需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正式发表1篇论文,或研究成果获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地厅级以上党政决策。在正式出版或成果鉴定过程中有不良信誉记录或不合格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报送材料
      山东省(含中央驻鲁单位、机构)各教学单位、社会科学研究、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实际工作部门受理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将集中审核通过的课题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社科联。
      (一)纸质稿: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及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打印,骑马钉中缝装订;《申请书》及《活页》各报送一式9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一式三份。
      (二)电子稿: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电子稿请发至电子邮箱:13969100976@163.com
      
    五、立项与结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和省规划办共同管理,专项课题的选题、申报、评审、管理、经费使用、结项及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按照山东省社科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省社科联负责对课题研究全程跟踪管理。立项后,前期拨付研究经费1.5万元,剩余经费待课题准予结项后拨付。
      联系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省社科联科普部
      联 系 人:王玉革
      联系电话:0531-82866375

  •   附:
      1.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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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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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 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 附件【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 附件【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doc

  • 附件【1.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 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 附件【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 附件【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doc

  • 附件【1.2016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 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 附件【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 附件【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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