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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8/24 16:49:12点击:

鲁教人函〔2016〕3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名额分配,我省高校可申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9名(不含部属高校)。如全省高校申报人数超过9名,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初选。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以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二)推荐工作应体现本校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三)各高校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四、材料报送

  请按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材料(刻录光盘1份),于2016年9月12日前,报送至我厅人事处。联系人:林相春,联系电话:0531-81676760。

  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申报书、附件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请按要求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 文件,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

  申报书通过“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客户端”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到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66148下载。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附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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