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17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在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工作的在编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7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以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的,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17:3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从公开招聘简章发布网站下载《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规范格式如实填写,粘贴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吋电子版照片,然后发送到报考岗位投递报名表邮箱,邮件标题以“报名表(姓名:XX,岗位:XX)”格式填写,发送报名表后,与公开招聘学校联系确认。应聘人员要信守承诺,报名信息要客观真实。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的,取消此次公开招聘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及时浏览招聘简章发布网站,关注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考务费由公开招聘学校代收,具体交费方式应聘人员联系报考学校。
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3月11日前登录个人报名表中填报的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之前到应聘学校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学校、市教育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审查时间:具体见公开招聘网站和招聘学校通知。
审查地点:各招聘学校,详细见岗位汇总表。
携带材料: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打印的《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弃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笔试分数线: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主要通过试讲的形式,分类、分学科(专业)组织实施。期间,通过考官结合实际提问、应聘人员答辩等方式,考察相关能力素养。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有关事宜另行公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资格审查时现场收取。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各招聘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潍坊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人社局派员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有关环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严格回避制度,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6-8096382
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1《2017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1.2017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