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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4/6 9:20:52点击:

各市(有关企业、高校)党委宣传部,各市(有关企业、高校)社科联,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高校、党校、社科院社科处(文科处、科研处),各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社科强省建设,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第十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
  (一)申报范围
  1.与山东革命历史有关的纪念馆、纪念地、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等;
  2.博物馆(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类陈列室、展览馆等;
  3.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
  4.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民俗馆、文艺演出场馆等文化单位;
  5.历史、文化景区;
  6.其他传播、普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场所和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健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且能在当地社科普及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2.具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经费、场馆、设施, 具有系统的展陈资料,能够承担社科普及教育任务;
  3.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4.积极自愿接受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三)申报办法
  山东省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办法。凡符合申报范围、条件的单位,均可向所在市社科联提出申请,由各市社科联推荐上报。本年度各市推荐申报的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原则上不超过2个。省属高校、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上报。
  (四)申报要求
  1.各市社科联、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切实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所推荐的单位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
  2.申报日期截止到2017年4月10日;
  3.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10份(见附件1),相关图片、录像等资料(一套),由所在各市社科联、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统一寄送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来信请注明“山东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资料”字样。
  (五)命名与管理
  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请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批准,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颁发“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牌匾。
  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由所在市社科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工作
  (一)审核范围
  以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正式命名公布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名单”为准。
  (二)审核时间
  2017年4月25日-6月25日。
  (三)审核形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结合的方式。由各市社科联组织自查,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会同各市社科联进行抽查。
  (四)审核内容
  1.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与《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情况;
  2.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列入整体工作部署,配有专(兼)职人员情况;
  3.开展社科普及活动、普及教育功能发挥及社会效益情况。
  (五)审核要求
  1.各市社科联、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的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自查自纠工作,并负责汇总、整理和上报年度审核表;
  2.认真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表》(见附件2),由所在市社科联、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于4月10日前统一寄送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来信请注明“山东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审核资料”字样,逾期未上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审核资格,列入2017年审核不合格名单;
  3.审核合格的基地应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向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
  4.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基地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全省、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将给予奖励。
  (六)动态管理
  1.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由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各市社科联、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负责落实,督促整改,整改期一年;
  2.连续两年审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审核的基地,由所在市社科联、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于2017年10月底前上报整改情况,逾期不报者,按程序报经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批准后,撤销“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资格,并向社会公布,五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三、“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评选工作
  2017年,全省将评选10个省级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一)参评范围
  以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正式命名公布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名单”为准。
  (二)参评条件
  1.领导重视,切实履行《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2.创新内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社科普及活动,能发挥示范作用且成绩显著;
  3.能够自觉根据全省社科普及工作总体部署开展活动,积极参与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的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周等重大社科普及活动,受到当地党委政府表彰或者群众好评;
  4.积极参加年度审核,及时提交全年工作总结和阶段性活动情况。
  (三)有关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请认真填写《山东省优秀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推荐表》(见附件3),由所在市社科联、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于4月10日前,统一寄送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来信请注明“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推荐资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评选出的“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有资格参选全国优秀社科普及教育基地。
  各市社科联请认真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汇总表》(附件4),将所辖范围内的以上三类教育基地申报名单汇总,并与申报表、审核表、推荐表一并寄往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牛秀琳
  联系电话:0531-82866267
  电子邮箱:niuxiulin2004@163.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6号山东省社科联科普部602室

  附件:
  1.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
  2.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表
  3.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推荐表
  4.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汇总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3月6日

·                                 附件【1.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                                 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表.docx

·                                 附件【3.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推荐表.docx

·                                 附件【4.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汇总表.docx

·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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