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起,我省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由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设计并制发,各高校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学历证书制作费用。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主要包括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通知要求,为方便证书查询,制作学历证书时要在证书下方边框外左侧注明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