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假期后10月9日(周一)上班。
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度过安乐祥和的国庆假(中秋)期。
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