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7〕24号)要求, 在学校自评、项目审计、市级复评的基础上,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估方式,对25所第二批项目学校和1所第一批验收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进行了验收评估。按照《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绩效评估办法》中“中期评估成绩占30%、验收评估成绩占70%”的规定计算综合成绩。其中,18所学校综合成绩为良好,8所学校综合成绩为一般,26所学校全部验收通过,授予“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落实到位,推动规范化学校进一步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等级标准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已经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办学规模、教师配备、学校占地、校舍面积、实训条件、信息化建设、图书配备、体育卫生设施、专业水平和经费保障等指标均达到规范化等级要求。
三、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要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坚持内涵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专业课程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效的持续提升,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回访检查。
四、项目验收综合成绩为“一般”等级的项目学校,要认真对照本次验收时专家组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配套资金还未完全落实到位的市,尽快按照《任务书》承诺投入到位;项目资金特别是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还未完成支出的学校,要采取措施尽快形成支出。各地要做好督导检查。
五、各地要加强对第三批项目建设学校的指导,强化统筹推进,明确责任要求,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第二批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验收结果.doc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