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放假,与周六连休,共计3天。4月8日(周日)正常上班。
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流程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