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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推动教育教学管理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 切实保障质量型扩招

日期:2019/12/30 8:59:16点击: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各职业院校主动适应高职扩招新要求,全面改进人才培养全流程、各环节,做好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后,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两级联动,单列计划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高职生源更加多元,学生发展需求更加多样,切实保障质量型扩招,确保“教好”“学好”“管好”,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高职扩招作为激活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力,推动管理水平、学生综合素质、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针对高职扩招生源,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坚持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坚持宽进严出,严把毕业关口,实现高质量就业。

  《意见》要求各高职院校要充分考虑不同生源在成长背景、从业经历、学习基础、年龄阶段、认知特点、发展愿景等方面的差异性,从系统开展学情分析、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分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打造适应扩招新要求的教师队伍、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等8个方面对高职院校做好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充分挖掘扩招生源特长潜质,实施扬长教育,同时补齐短板。要求各高职院校将教育教学管理作为学校“一把手”工程,学校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院(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组织领导、监督保障等方面的职责任务等。

  《意见》强调,要持续强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按要求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确保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要结合扩招生源的经历特点,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模式。统筹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职业素养养成和技术技能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政治素质、意志品质、能力作风等优势,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军训等工作。

  《意见》既提出了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等规范性要求,又提出了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与校外教学相结合,实施“旺工淡学”的错峰教学,积极做好“送教下乡”“送教上门”,设立“社区学区”“企业学区”,就近实施集中教学等创新举措。《意见》还提出要改革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式方法,实行多元评价,把实现高质量就业作为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指导高职院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为各类生源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提供便利。扩招生源已有工作经历、相关培训经历、技术技能达到一定水平及在相关领域获得一定级别的奖项或荣誉称号的,经学校认定后可折算成相应学分或免修相应课程。

  据了解,教育部还将组织各地推荐有关院校的典型经验做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及时组织推广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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