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3/16 8:29:49点击:

 

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由中央宣传部组织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创新性平台,是党中央确定的党员干部权威学习平台。该平台是中央宣传部根据中央部署,由宣传舆情研究中心出品的学习平台,分PC端、手机客户端两大终端,于2019年1月1日上线。根据山东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宣电[2019]13号)文件精神,就我院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建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的抓手,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的重要载体。“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各党总支,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必须抓紧抓实的重要政治任务。

学习平台的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囊括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是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重要渠道载体,为全党全社会提供了权威学习文本。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重要性,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参与学习平台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学好平台、用好平台,真正把推动学习型校园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重点任务

学习平台依托各级党组织建立学习组织架构,是创新学习模式的有益探索。各党总支,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列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迅速推进落实。

(一)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围绕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创新学习模式,增强学习实效。用好平台权威、准确、丰富的学习资源,将“学习新思想”“习近平文汇”“十九大时间”“学习文化”等栏目列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二)探索“学习强国”工作新模式。注重推动重点工作与学习平台融合发展,聚焦省委、省政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聚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沂蒙精神、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与文化惠民、科技惠民、卫生惠民、网络惠民等民生政策结合起来,运用学习平台探索丰富多样的模式,吸引更多的党员同志积极参与学习,使学习平台成为传播理论、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

(三)积极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利用“学习强国”广泛开展主题征文、成就展示、经验交流、主题竞赛、撰写专题学习心得体会等主题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学习,推动该平台在党支部建设、党员学习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四)加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各党总支,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宣传推介工作,积极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引导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使用学习平台。

三、加强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好、办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党总支,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推广提供支持保障。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加快建立学习组织架构,承担起“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加大对本单位党员下载注册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统筹调度,确保在职党员使用率达100%,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安装使用。研究院将建立“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微信工作群,各党总支(党委)推荐管理员、供稿员、评论员各一人加入该工作群。

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下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手机APP,并登入手机APP和PC端学习,PC端用户可登陆网址或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浏览,网址:https://www.xuexi.cn/。手机用户可通过各手机应用商店免费下载使用。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月24日

上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9年度(第十三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收藏本站|硕士报名
您是网站第 位访客,今日访问量
潍坊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3号 邮政信箱:261061 信箱 编码:261000
网站管理电话:0536-8280802 潍坊院区电话:0536-8709573 传真:0536-8280802 Email:sdjkyb@126.com
Copyright © 2014-2015 山东省现代教育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鲁ICP备15018745号 技术支持:山东云电商教育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