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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