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13日至9月15日放假,共3天。节后9月16日(星期一)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应保持通讯流畅,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假期外出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确保度过安定祥和的中秋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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