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2018〕47号)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要求,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未参加过评奖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上推至十一届三中全会,没有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但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核心级别以上期刊、SCI、SSCI、A&HCI、CSSCI来源集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引用200次以上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授权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申报(网上审核通过但未被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申报)。重复申报参评,一经查实,取消该申报者五年申报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成果发布、重复率检测、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专家接龙打分、专家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成果内容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填报内容:一是作者基本情况;二是成果基本情况;三是成果原件电子版;四是通过数据库检索的转载、引用、书评、文评、消息、简介、采用、领导批示等反响材料电子版;五是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附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附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六是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附有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附有全文的中文翻译。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申报渠道(市、大企业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党校,省直部门科研处室和相关负责处室)。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11个学科组。填报不准确者,省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2.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3.成果发布
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充或更新有关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取消本成果申报资格,取消申报者五年参评资格。
4.著作类和外文类成果验证
审核通过后,著作类成果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http://www.sapprft.gov.cn/utils/cip_capub.shtml)做CIP核字号验证,验证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者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上报。所有外文类成果须通过具有检索资质的机构进行检索,并提供检索证明,以确定原发刊和所有反响期刊的SCI、SSCI分区。
5.重复率检测
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5%,著作和课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5%,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如果申报成果在申报通知下发之前已在涵盖下列要求的数据库范围进行过检测,只需将之前的结果交上即可。如果申报成果未进行过检测,则需联系山东大学图书馆通过清华同方中国知网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方式方法见附件3)[检测范围必须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互联网资源、英文数据库(涵盖期刊、博硕、会议的英文数据以及德国Springer、英国Taylor&Francis 期刊数据库等)、港澳台学术文献库、优先出版文献库、互联网文档资源、图书资源、CNKI大成编客-原创作品库、学术论文联合比对库、个人比对库等数据库,如果数据库涵盖不全,则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视为不合格]。
6.书面材料报送
通过审核的成果,申报者下载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备好成果原件、参评成果反响情况等相关材料,向其选择的申报单位报送。
三、授权单位组织推荐
1.指标分配
凡申报成果数量超过3项的单位为授权推荐单位。省评奖办根据各授权推荐单位近三年获奖平均数、当年成果申报数、年总奖项数两倍左右的原则,分配推荐指标数额。申报数量2项以下单位的成果,经申报者同意,可由当地市社科联组织推荐(省评奖办按比例给予调整指标);省直申报数量2项以下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成果,经申报者同意,可参加相关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或驻地市社科联推荐(可自行选择或由省评奖办指定,省评奖办按比例给予调整指标)。
2.授权单位组织推荐
各授权推荐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智库研究成果、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选赋分标准》等文件和标准要求,在对申报成果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按指标做好推荐工作(指标分配名额等文件将于3月6日前发至各推荐单位邮箱)。各授权推荐单位推荐上来的成果,需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对申报成果进行客观赋分,并与申报者进行沟通,确保准确无误(客观赋分要严格掌握标准,把握不准的及时向省评奖办咨询,最终结果以省评奖办组织的专家客观赋分为准。如果推荐单位刻意拔高分值,与省评奖办组织的专家客观赋分分值差距较大,由推荐单位负责解释和处理,省评奖办将削减该单位次年推荐指标,直至取消其推荐资格)。授权推荐单位在报送成果的同时,将推荐出来的每项成果的客观赋分表以及客观分数一并上报。
3.严把申报成果的意识形态关
各授权推荐成果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问题审核把关,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首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对每一项申报的成果要组织专业人员力量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由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字,杜绝麻痹大意、不以为然。
省评选委员会将专设意识形态审查机构,对所有申报成果一一严格审查,经审查有成果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和模糊不清的政治界限问题,视情节轻重,对该成果的推荐单位给予以下处罚:视问题轻重,削减次年推荐指标五分之一以上;取消该授权推荐单位一至三年的推荐资格;该成果作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四、书面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将推荐结果按学科组分类和推荐顺序列表报省评奖办,同时每份成果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分别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授权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匿名是指将成果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2.申报的成果
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
3.参评成果反响情况
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装订成册,材料顺序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内参评成果有关情况所填内容顺序一致。反响情况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文评、兼评、消息、简介、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采用(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方案等原件物证,文件、方案起草单位采用证明并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科普类著作印数(以版权页标明印数为准,多次印刷的需提交各次版权页,或出具《图书印刷委托书》)等。课题类成果反响情况装订时,以下两种用于引证检索的反响材料集中放在前面,以便客观赋分查找:一是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等级出版社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成果的反响材料;二是以论文形式结项的,其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论文的反响材料。课题其它反响材料放在后面。
4.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申报者在实名首页手写签名。
5.少数民族语言或外文类成果加报材料
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上报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上报全文的中文翻译;外文类成果检索证明;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成果DOI号码网上检索页。均为一式三份,两份匿名。
6.课题类成果加报材料--立项书和结项书
课题类成果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优秀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份匿名),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7. 著作类成果加报材料--CIP核字号网上检索页
申报者做CIP核字号验证后,提交检索页打印件一份并手写签名。
8.推荐成果明细表
授权推荐单位报送成果时,需同时报送推荐成果明细表,并录入每项成果的客观得分。纸质版由相关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省评奖办邮箱。
9.客观赋分表
每项成果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具体到每个小项的分值。
10. 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
授权推荐单位报送成果时,须填写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对意识形态问题把关、重复率、外文类成果归属等作出承诺和证明,《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须加盖授权推荐单位公章。
所有书面材料均作为档案材料,不予退还。
五、有关时间
1.成果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2月1日上午9:00至21日下午5:00,逾期服务器不再开放。
2.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和书面材料报送省评奖办时间
2020年3月24日至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评奖实施细则、评选表、授权推荐单位评选意见表等均可在网上查询、下载。
2.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6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省社科联学术部612房间)
邮 编:250002
联 系 人:丁纪伟
联系电话:0531-82866417
邮 箱:sdskpjb@163.com
网络咨询:峰 攀、张秋萍
联系电话:0531-82866376
网 址:http://www.sdssdc.com/awards.php?mod=details&id=1
附件: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3.关于山东省第三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复率检测方式方法说明
4.授权推荐单位评选委员会意见表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