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经研究院研究决定,2021年元旦放假安排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3日放假,共3天。节后1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放假期间人身财物安全。加强疫情防范意识,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度过安定和谐的元旦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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