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函〔2020〕21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研究,拟确定“面向智能制造的智能化生产链型实践基地建设”等26个项目予以立项,5所高校获得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支持,现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评审及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民继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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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审结果.doc
山东省教育厅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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