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节后9月22日(星期三)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应保持通讯流畅,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假期外出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加强疫情防范意识,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度过安定祥和的中秋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