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发《关于深化提升泰山人才工程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启动了新一期泰山人才工程,计划“十四五”期间面向海内外遴选泰山学者2300名以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500名左右。
2003年起,我省启动实施了泰山人才工程,2020年底第三期实施完成,累计遴选近3000人,有效集聚了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进入“十四五”,中央作出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加快建设战略人才力量的部署,站在更高层次上对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人才兴鲁战略,更好集聚培养战略人才队伍,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深化提升泰山人才工程。
新一期泰山人才工程,坚持“四个面向”,聚焦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聚培育壮大,把建设战略人才力量作为重中之重,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加大人文社科领域人才支持力度。面向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文化单位等,持续实施泰山学者工程,重点扩大青年专家遴选规模,“十四五”期间遴选攀登专家50名左右、特聘专家300名左右、青年专家2000名左右。面向“十强”产业领域创新型企业、企业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持续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将支持领域扩大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十四五”期间遴选创新领军人才750名左右、创业领军人才500名左右、经营管理领军人才150名左右、技能领军人才150名左右。
积极改革创新泰山人才工程实施机制。在申报评审标准上,大力破除“四唯”倾向,不把人才称号、奖项、承担项目情况等作为申报限制性门槛,更加突出人才能力、水平和贡献导向;坚持“人才+用人单位”一体化支持理念,更加关注人才能力水平和用人单位发展需求契合度。在遴选机制上,更加突出发挥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作用,扩大配额制做法,支持我省重点高校学科、重点创新平台、重点领域企业利用配额对接推荐人选申报,简化评审程序,直接综合论证给予支持;探索实行自主遴选认定制,支持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利用自有资金引进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纳入工程统一管理。在管理评估上,对泰山人才工程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经费怎么用人才说了算,不断激发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更加注重工程实施绩效,优化期满验收评估环节,提升工程实施质量效益。
新一期泰山人才工程对四海英才来鲁创新创业敞开热情怀抱、搭建开放平台。今天的山东,爱才敬才的风气更加浓厚,育才聚才的土壤更加丰饶,正在加快向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