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献资料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日期:2024/2/28 16:15:02点击: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5号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教育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怀进鹏

2024年2月22日



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制度建设水平,我部组织开展了规章清理,现决定废止以下规章:

  一、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990年9月18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3号公布)。

  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1991年6月12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6号公布)。

  三、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3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公布)。

  四、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2005年4月21日教育部令第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收藏本站|硕士报名
您是网站第 位访客,今日访问量
潍坊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3号 邮政信箱:261061 信箱 编码:261000
网站管理电话:0536-8280802 潍坊院区电话:0536-8709573 传真:0536-8280802 Email:sdjkyb@126.com
Copyright © 2014-2015 山东省现代教育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鲁ICP备15018745号 技术支持:山东云电商教育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