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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禁噪”!山东多地发布通告

日期:2025/5/28 9:07:07点击:
 来源:山东教育新闻综合整合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保证广大考生有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近日济南、日照、淄博、威海等地发布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济南市

  6月1日至6月15日为中高考准备和考试期,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保证中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南广播电视台现就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间建筑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停止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手续。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3日至15日),在居民区、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确因特殊需要必须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逐级报批,并对社会公示。

  二、禁止在居民区、文教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严禁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严禁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噪声;在居民区、文教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内,不得从事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机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属材料,以及其他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禁止机动车在居民区、学校附近鸣笛或鸣警报(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严格控制各类货车大宗货物运输、装卸、处置噪声扰民。

  五、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噪声污染源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和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依规查处。中高考考试期间,要派出执法人员在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要求,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噪声污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淄博市张店区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保证广大考生有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张店区实际,现将加强2025年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6日)全区范围内噪声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学校及居民楼周边)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每日20时至次日6时)

  二、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在6月7日至6月10日高考考试期间和6月13日至6月16日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等其他一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紧急抢险工程除外)。

  五、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日照市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即将来临,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保障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中高考期间(5月20日至6月20日)全市范围内噪声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企业白天施工时须将场界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严禁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夜间(20:00至次日6:00)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进行施工作业,停止审批夜间施工手续(除抢修、抢险施工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考试期间考场周围一千米之内昼夜禁止施工。

  二、严禁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扰民。禁止在城市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分贝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活动。

  三、禁止餐饮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四、严格控制市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考试期间禁止大货车、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进入中高考考点学校周边路段,中、高考期间在考点周边道路行驶的车辆禁止鸣笛。

  五、各区县、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教育、公安、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居民区及考场周围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监控,加大对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活动以及工业企业噪声的监督检查力度。

  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欢迎广大市民投诉举报噪声污染行为,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必要的昼夜巡查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七、各区县、功能区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中、高考期间要在考场周围发布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干扰考试。

  举报电话:

  市城市管理局7979699(东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7911000;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239099;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222075;五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323917;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8330117;高新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225897;山海天综合行政执法局8373668)

  市教育局8779339

  市公安局11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979332

  市生态环境局12345

  威海市文登区

  2025年高考、中考临近,为给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文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联合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备考及考试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其中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10日,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5日。

  二、新一中、一中、二中周边500米范围内,考试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工业噪声、建筑噪声、文化娱乐噪声、市场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备考期间,早7:00以前、中午12:00—13:30、晚20:00以后,各学校、城区各居民区周边500米范围内影响考生考试和休息的建筑工地及其它引起噪音项目必须停工(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全区各单位和市民请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同为考生打造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和休息环境,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文登区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四、举报电话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110;

  文登区住建局建工中心:8476519;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8808025;

  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8987028、8451120;

  威海市交警支队七大队:5276220。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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