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在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普通高校申报的2015年优秀科研成果进行了评审,拟将自然科学类330项成果和人文社会科学类427项成果授予2015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31日至9月7日。公示期内,对拟授奖成果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签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
2015年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拟授奖名单(自然科学类)本科高校.xls
2.2015年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拟授奖名单(人文社科类)本科高校.xls
3.2015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拟授奖名单(自然科学类)高职高专.xls
4.2015年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拟授奖名单((人文社科类) 高职高专.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