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师函〔2016〕26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工作岗位要求,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为2016年新补充到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管理、实验技术、教学辅助、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科研方法等方面的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种课程,必修课程6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科研方法论》《现代教育技术导论》;选修课程2门:《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慕课的理念与实践探索》。新增教学名师示范课,介绍常规教学规范、教育教学经验,展示名师风采,引领师德师风与专业素质提升,给新教师以启迪,增强教师使命感。培训教材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协助联系,学校或参训人员自行订购。其中,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编写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学大纲,通过网站免费提供。
三、培训形式
采用网络学习、线下自学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学习: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gspxzx.sdnu.edu.cn)登陆“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学习所有必修课程,自主选择选修课程,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线下自学:学员自学培训参考教材和教学大纲。
校本培训:由所在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行组织。
四、培训报名
参加培训的人员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6日通过系统网上注册报名。其中,符合免修条件的人员,需在系统中提交免修的佐证材料,并经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确认。各高校人事处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在系统注册中负责审核本校报名人员信息和免修资格,2017年1月16日前要审核完毕,并在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和汇总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五、培训时间
网络学习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2017年3月15日,届时学员可通过系统进入学习平台选取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2017年3月1日—30日将开放考试模拟系统进行学习和复习。
六、考试内容及方式
岗前培训考试和教师资格考试合并进行,采用全省统一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每年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4月上旬,考试不及格人员5月中旬再安排一次考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每门考试时间60分钟;其他4门必修课程合并为《综合》,时间为90分钟。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选修课不列入考试范围。《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作为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笔试成绩,其考试费按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收费标准收取。《综合》考试不收取费用。
七、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广泛宣传,督学到位,确保培训对象能按要求参加在线学习。要将参加岗前培训情况、学时、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试用期满考核、新聘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要结合本校实际,为新教师开发和提供适合教师成长发展的校本培训课程,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以老带新等形式,使新教师尽快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学校可为每名新教师落实一名专业成长导师,对新教师在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
岗前培训有关事宜请与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咨询。联系人:孙永华,联系电话:0531—86180266,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校内,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