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济南、青岛分院,各研究所,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6号)精神,为便于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17年元旦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7年1月3日(星期二)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值班电话:0536-862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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